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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工作方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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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工作方案范文1

一、开展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意义

今年7月以来,我区连续遭遇“7.01”、“7.08”、“7.13”三次强降雨过程,这三次强降雨历时短、强度大,造成了多处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大面积农作物受灾,部分房屋倒塌,给灾民居住和生产生活带来诸多困难。

安居才能乐业,帮助解决灾民倒房重建,是事关社会稳定、灾区安定的大事。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施灾区倒房重建是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共同奔小康的重要措施;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党和的温暖送到群众之中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密切新时期党群、干群关系,共同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的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充分认识实施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重建任务和救助对象

经过核查,这次洪灾造成了我区农村房屋倒塌103间,其中需帮建的有42间,共涉及到15户农村困难群众。南湾办事处要根据倒房户的经济状况,分类排队,登记造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需帮建的对象,重点是农村无自救能力的倒房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优先安排。

确定救助对象实行“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上报、办事处审核、区民政救灾部门批准”的程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办事处都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台帐,帮建对象确定后,由办事处组织填写《因灾倒房户建房档案》,及时向帮建对象发放《恢复重建补助证》,帮建对象凭此证领取救助资金或物资。

三、救助实施方针和原则

要贯彻“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重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重建与改善灾区群众生活相统一、重建与当地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适用住房为主。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救助与优惠结合起来,增强救济实力;把定期恢复与远期减灾结合起来,提高抗灾标准;把集中建房与分散自建结合起来,加快建房步伐;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改善灾区居住环境。

四、建房规划、标准和施工

要做到倒房重建工作的“五统一”,即统一建房标准、统一设计图纸、统一采购建房材料、统一建房责任牌、统一“温暖工程”标识牌。

(一)建房规划。倒房重建工作要实行统一规划,按照“花钱少、恢复快、质量好、能防灾”的标准,科学选址。在规划选址时,低洼、平原和丘陵地区要避开洪水走向;山区要防范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处于低洼易涝处的倒房户,在重建时必须搬迁到地势较高处规划建设,以防再次被淹。严禁在河道、行洪道、排涝沟和低洼区等地方违章建房,严禁出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对因灾倒损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原则上不再分散建房,要结合敬老院建设,将倒房五保户的建房任务统一纳入敬老院建设之中,实行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

(二)建房标准。一般按每户1至3间房、每间按15平方米左右掌握。需帮建的分散自建户,原则上家中1口人倒房1间的帮建1间,家中2口人倒房2间以上的帮建2间,家中3口人且倒房3间或3间以上的帮建3间。参照省建设厅制订的《村镇住宅设计标准图册》,采用砖混结构或者砖木结构,水泥混合砂浆砌筑永久性房屋。

(三)建房施工。在区管委会领导下,办事处可统一组织施工。需要建筑单位施工的,要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要坚持速度快、质量高、费用低的原则,保值、保量、安全、按时完成建房任务,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五、资金补助和建房进度安排

(一)资金补助。建房资金补助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加以解决。建房补助标准每间房应不低于2200元,其中省财政每间房补助1500元,市财政每间房补助100元、区财政每间房补助600元,办事处根据实际财力,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二)建房进度安排。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由事处建立专账管理。资金分配要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严格发放手续。要根据倒房重建资金补助金额和工程进度,分期发放补助款。

建房进度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规划选址,9月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打好基础,9月15日前完成,区财政下拨建房补助款的40%;第三阶段,房屋主体建成,10月10日前完成,区财政下拨建房补助款的30%;第四阶段,工程竣工验收,10月15日前完成,工程验收全部合格后,区财政下拨建房补助款剩余30%。建房资金原则上不直接发放到户,由办事处统一购买建筑材料,组织建房。对倒房户要逐户制作一式两份由补助对象签名、盖章的《恢复重建补助对象花名册》,一份由事处留存,一份报区救灾部门备查。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区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灾民住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难事、急事抓紧抓好。区管委会成立因灾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研究解决倒房重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快制定倒房重建方案,切实加强对倒房重建工作的领导。

景区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加强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造生态亮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县。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水平,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要高于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水平。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全年天数的85%以上。

2、地表水环境。南甸河西岳村桥断面COD浓度不高于50毫克/升,岗南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3、建成区声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

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国控、省控企业按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3、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严格煤炭管制。

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继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任务。加强对低硫煤经销企业及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禁止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

2.开展二氧化硫减排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对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环保局负责,对西柏坡电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3.开展氮氧化物减排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4、优化供热结构。

住建局、镇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10月底前完成西柏坡电厂热电联供桥西供热建设。拆除桥东燃煤供暖锅炉,停用桥西集中供暖锅炉,形成西柏坡电厂余热供暖覆盖县城建成区。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6.加大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1)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住建局负责,向建筑施工单位明确拆迁、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交通局、交警队负责,对无证拉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5)环保局负责,对全县16家石灰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物料堆放实现棚化、仓化等治理任务。

7、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

负责,加大路检抽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8、加强秸秆禁烧

各乡镇、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水环境整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负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2)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6月底前制订下槐镇、西柏坡镇、温塘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3)水务局、环保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办及相关乡镇负责,取缔岗南、黄壁庄水库内吸铁船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交通局、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2.强化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监管,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

(2)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证或排污证未年检的单位,工商局不予办理和年检营业执照。

3、开展化学需氧量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4、开展氨氮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柏坡正元化肥合成塔蒸氨工程,并通过验收。

5、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西柏坡镇、温塘镇负责,年内完成西柏坡镇、温塘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住建局负责,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环保局、负责,巩固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规范集会、娱乐、装修等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县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收集,运送到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情况,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住建局负责,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达到33%以上。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辐射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局、畜牧水产办负责,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域及县城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和其它敏感区域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局负责,强力推进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

(九)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底前完成西柏坡科技工业园区、回舍循环工业园区、南甸钢城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三级)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3、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镇配合,完成“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项目选址、设计等工作,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

(十)环境监测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滹沱河、冶河出入境断面及主要入河排污口每月至少监测1次。

2、加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点部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3、增加大气降尘监测点位。建成区设置3个降尘监测点,降尘监测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降尘监测每月一次。

4、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

(十一)生态环境建设

1.农工委、环保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西柏坡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完成温塘镇北马中村、孟家庄镇石板村省级生态村建设;完成西柏坡镇西柏坡村、下槐镇下槐村、古月镇古月村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2.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3.环保局、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编制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确保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水平。

2、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环境宣传教育渠道,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扩大环保知识受众面。

4.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卫生局负责,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环保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通报”、“季讲评总结”工作机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将工作进行汇总,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四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和县政协及时汇报环保工作,并会同监察局和县委、督查室,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对重要的环境问题要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景区工作方案范文3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标准要求,强化监管,务求提升集中区整体形象,达到标准的“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四化要求。

二、整治范围

集中区市政道路、公共地段及附属设施(垃圾桶等);集中区市政绿化、树木养护;已投产企业内未建设、未绿化的闲置土地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章建筑;在建工地内及周边环境;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内外及周边环境整治。

三、任务分解

(一)关于园区绿化改造升级工作。由规建处牵头,投资公司组织实施,对产业园区的绿化方案进行优化,待气候允许时实施,全面提升园区的绿化水平。

(二)关于园区在建企业、已投产企业(存在闲置土地)、违章建筑以及零星维修整治审核审批等工作。由规建处牵头,企业服务中心、投资公司配合。一是检查集中区企业进行厂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对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落实企业门前“三包”制,清理杂草,及时规范企业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行为。二是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规范集中区在建项目的施工行为,尤其要规范运输车辆必须落实封闭运输措施,严禁在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上堆放或拌合建筑材料等行为,在建工地必须砌筑围栏,出口区域进行硬化处理,不得污染道路。三是对园区公共区域的破路、破街、破人行道、破绿化带、架空线路等情况进行审核批准,并监督检查恢复到位。四是负责按规定整治园区内各种各类违章建筑物。

(三)集中区市政道路、绿化管护、环境卫生等工作。由党政办牵头,经发处、规建处、投资公司配合。一是关于企业服务中心大楼,负责监督检查物业公司按要求开展卫生清扫和24小时保洁和保安工作;负责管理大楼内各单位不得在大楼周边及楼梯、电梯、过道内乱贴乱画和监督各办公室内部开展卫生清扫以及绿色植物管护工作;负责对物业公司维修整治项目的审核工作。二是关于产业园区、九龙食品园区的环境卫生,要进一步核准数据和明确工作范围,监督检查物业公司保洁人员人数是否配够,是否按时清扫,是否清扫干净,洒水车是否每天洒水等。三是关于道路、路灯、井盖、垃圾桶、雨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的管护,需由管委会承担经费的,物业公司要先行申报,党政办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严格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数量和质量的监管,并完善资料,按照09清单零星工程定额进行计费;属于物业公司承担的,督促其及时整治落实。四是关于园区的绿化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浇水、施肥、除草、治虫、修枝整形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人员。集中区整体环境整治由、牵头,具体落实,共同抓好园区环境整治工作。

(二)定期巡查。各牵头部门要负责制定具体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每周巡查一次,每月定期检查考核,相关人员参加,巡查要有记录和照相,对巡查和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现场记录情况要及时送党政办邓代贵处汇总,作为考核物业公司的依据之一。

景区工作方案范文4

(一)行政审批方面。集中整治项目审批过程中擅自设定审批事项,私增审批前置条件和环节的问题,重点解决办事不公开、程序不规范、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办事环节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集中整治粗暴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重点解决利用年检等方式搭车收费,收费不开,违反规定募捐、乱拉赞助等问题。

(三)政务公开方面。集中整治不采取有效措施公开单位管理权限、审批事项、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及监督投诉方式的问题;重点解决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或告知不明确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方面。集中整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五)服务发展方面。集中整治干扰和破坏项目及园区建设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乱搭乱建、乱栽乱种、乱提条件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封门堵路、断水断电、强行供应、阻挠施工等问题。

二、方法措施

整治工作从2013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区上召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后,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的,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解决投诉。。。

(三)明查暗访。走访企业,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组织人员对本系统、本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和执法行为进行暗访。

(五)民主评议。由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服务对象,采取分类测评的方法,对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重点科(室)、科长(主任)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实施警示训诫;满意率达不到60%的,给予免职。

(六)查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影响和破坏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区别情况分别采取发警示卡、公开通报、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总结验收。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全责、作表率,统一干部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工作,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责任。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违纪行为的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景区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认真落实“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环境兴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五大战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大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健全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环境监管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大气环境的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2、城区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3、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4、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5、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

6、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县工业经济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电力公司

工作任务:对浙水泥、浙浦水泥、新晃冶炼厂、南天硅业、华东硅锰、秦箭炉料、红星集团、新中化工等8家重点规模企进进行重点监管,对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进行不定期检查,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后偷排污染物现象发生。

(二)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所在乡镇

工作任务:牵头负责沪昆高速公路新晃段、G320国道新晃段、S232省道新晃段两侧,舞水河两岸第一道三体屏障可视范围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砖瓦窑的关闭工作。

(三)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局、县监察局、县、各。

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督促锅炉使用单位积极整改,将燃煤锅炉更新为燃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锅炉,或增加除尘脱硫设施,使用低硫无烟煤。

(四)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房产局、县、县局、县交通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对拆除工程和在建工程扬尘污染的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字231号文件,新建住房必须设置集中排烟气道,要求设计单位、图纸审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格把关,控制生活烟气污染。

2、负责对渣土运输、城市道路的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严格控制渣土和生活垃圾撒落,改进道路清扫设施,减少道路扬尘。

3、负责对拆除工程防尘措施进行审查,对拆除工程在办理拆迁许可证时要求拆除实施单位或(个人)必须编制拆除工程防尘方案。

4、加强公路建设的质量控制,对填筑好的路基进行撒水,尽快验收实施路面铺设;路面铺设对搅拌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原材料的运输和储存尽量避免扬尘产生,混凝土拌合严禁路拌;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工程进行系统性规划,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市场服务中心、所在社区

工作任务: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规范城区餐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标准及要求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督促业户落实加强措施,确保饮食业油烟不对周边造成污染,对未按规定完成油烟整治任务的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各社区

工作任务:督促米粉加工小作坊积极整改炉灶,使用型煤或改烧清洁燃料,对拒不整改的米粉加工小作坊上报予以处理。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

(一)2012年8月1日—至8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是协调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明确规范的标准,努力营造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指导,对不按标准进行整改的业主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期验收。对严重违法或拒不改正的业主将给予相关处罚。

(三)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督促落实阶段。协调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现场抽检整改后效果情况,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的成员单位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将整治情况报协调领导小组,由协调领导小组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以张霞为组长,姚茂良、蒲少军、潘世新、杨慧英为副组长,县办、法制办、创卫办、环保、工业、国土、建设、质监、药监、交通、卫生、工商、、安监、房产、、地税、国税、广电、财政、林业、教育、发改、商务、工商联、商行办、市场服务中心、新晃镇大湾罗乡、方家屯乡、兴隆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办),由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英、李代群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

(三)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县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景区工作方案范文6

工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资源开发为重点的米易工业,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型经济,才能有效解决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实现*经济的新跨越。

一、基本概况

*石材产业集中区是经*市批准设立的*下设的集中区之一。该集中区使用*国有闲置土地进行规划和建设。集中区一期总体规划包括a区、b区、c区,规划面积28.8公顷,于2005年7月委托苏州科技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设计,2006年7月通过评审。集中区二期总体规划为d区,规划面积80公顷,于2007年5月委托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2007年7月通过评审。*已批准规划实施。

规划区位于××镇*,占地面积120公顷,紧临214省道,距高速公路出口3千米,距*铁路米易火车站5千米。集中区以提升产业档次、做强做大花岗石产业为目的,把石材产业集中区建设成西南地区最大的加工、批发、销售一条龙综合性大型建材和一、二类工业集聚地的生态产业集中区。

*石材集团等15家企业已正式入驻集中区,其中花岗石加工企业13家,花岗石废料综合利用建材企业1家。到目前为止,协议投资金额为21700万元,一期设计安装花岗石加工切机200台,其中园盘锯188台、组合锯10台,砂锯8台,已形成年产板材250万m2以上的能力。到2010年,集中区建成达产后,实现年加工花岗石荒料15万立方米,将年产板材4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产值5亿元以上、税金3000万元以上。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石材加工集散、贸易基地。

*花岗石资源丰富、品种多、易开采,经过地勘单位和市、县地矿部门多年努力,已基本查清我县花岗石资源情况,包括“中华绿”、“翡翠绿”、“豹皮花”、“紫罗兰”、“冰花兰”等品种。花岗石矿主要分布在白马镇和草场乡,目前已求得“中华绿”花岗石d级资源量3300万立方米,“翡翠绿”花岗石d级资源量1841万立方米,“豹皮花”花岗石d级资源量448万立方米,“冰花兰”花岗石d级资源量3500万立方米。除此之外,还有“二滩兰”、“星星黑”、“紫罗兰”等花岗石品种正在逐步开发。

二、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意义

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综合对废弃物进行产业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基础;以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手段,实现经济增长、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发展主题,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运用生态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特色工业强县,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依托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制度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链,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结构调整,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循环型工业发展新格局,实现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和谐统一。

到2010年,实现年产花岗石荒料15万立方米、板材400万平方米。实现产值5亿元以上。

三、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基础、途径和措施

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做好符合本县实际的理论论证、建立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体系和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技术范式的基础实现“两化一利用”,以合理高价格为手段,出让公共资源和污染物、废弃物的排放,促进企业自觉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强制性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企业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将污染排放在企业内进行处理,实现生产零排放。

(一)发展模式设计

石材产业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模式:

废水(循环使用)

花岗石荒料—板材—边角料—工艺品

石浆(粉)碎石建材(免烧砖)

(二)资源市场运作,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拍卖了具有开发价值的矿权,改变了过去企业矿权无偿划拨,企业不珍惜资源,破坏、浪费严重的现象,迫使企业珍惜来之不易的,赖以生成的资源,逐步过渡到资源节约型、循环型、科技型轨道上来。

从2005年6月1日起全县所有花岗石加工企业废水必须实现零排放,*工矿区将对石材产业生态园区花岗石加工边角料和石浆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处理。

(三)、社会参与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相结合,促进企业发展循环型工业

以“三个转变”为指导,充分发挥的组织协调和导向作用,狠下功夫,创造良好环境,出台优惠,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设,依靠和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尤其是增强民营经济的活力,努力把流向西部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不断吸引到*,广泛争取国内外支持与合作,建立多种有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行全面开放。同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以生产企业规模化保障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发展需要,不断调高进入门槛,初级产品的出境,促使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充分利用有限的宝贵资源。

(四)科技进步为发展循环型工业提供了支撑

进入21世纪,人类面临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如何保持经济增长、环境保护、能源供给的平衡关系意义重大。石材及其相关产品的深入开发,具有较强的开发潜力,石材以其优良的性能、良好的环境相容性和对县域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得到我县的高度重视,市、县已将其纳入工业发展的重点。规划石材产品生产的新技术的应用和研发,促进科研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从、激励等多手段着眼,鼓励企业创新技术,应用新技术。使园区现出全面而快速发展的崭新局面。技术的不断成熟为白马工矿区发展循环型工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尤其是薄板生产技术的应用,在相同能耗的条件下,使得资源利用成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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