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和父母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子女本人的户口本原件; 2、子女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及户主出具的同意子女分户的书面意见; 4、父母子女之间签订的分户协议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