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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批准保释?

来源:古檀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案子到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非法拘禁罪案件送交至后,还是能取保候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附加刑的情况、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况、患有重病或妇女怀孕哺乳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况,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八十一条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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