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檀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者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古檀教育

1、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单方解除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4、因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