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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本(4篇)

来源:古檀教育

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大型建筑物面积、高度、规模的不断增加,已使建筑从一般房屋的概念上升为绿色智慧城市的概念。我国的建筑电气体系也应做出相应的发展。为此,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主办、由山东南洋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迎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成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ePower智能一体化节能电气技术研讨会,于x年6月29日在青岛召开。会议邀请了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的常务理事、部分理事及特邀建筑电气专家以及相关协办企业的代表参加。

  本次会议提出的智能一体化节能电气技术能够较好地解决建筑工程建设和节材、节能、节省人力的绿色建筑需求,在我国建筑电气领域提出了创新的理念并取得了技术突破。与会专家参观了ePower系列产品,针对ePower技术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交流,并形成意见如下:

  1.ePower是通过物联网络将现场设备和环境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等诸多环节连接成一体,构成有目标的智能综合控制系统,实现了建筑设备控制的机电一体化、强弱电一体化、管控一体化,是建筑电气发展的必然方向。

  2.基于ePower的控制系统和基于BA的节能控制系统的设计出发点和最终效果是完全不同的。ePower技术是绿色技术,能大幅降低施工难度,减少施工的作业面,降低投资成本,减少维护成本。特别是其能量调度算法大大提高了能源的使用效率,意义重大。

  3.ePower为建筑电气提出了一种新的集成控制技术及理念。随着一体化节能电气系统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应用,将使一体化节能电气系统更具多功能性、高兼容性、高可靠性以及扩展更灵活,更方便用户的配置与有效节能管理,并最终给用户带来良好的效益,系统具有良好的可发展前景。

  4.ePower技术是我国独有的自主知识产权。ePower技术为广大电气设计人员提供了智能电气技术的新思路和设计的新方法,将会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建议有关单位尽早开展对国家战略性建筑所采用控制产品进行内核安全确认。建议逐步推广完善这项技术,并逐渐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设计技术规程。

  6.建议成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建筑设备控制技术专业委员会,专注于一体化节能电气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本

  时 间:x年9月16日上午

  主 持 人:

  出 席 人:

  列 席人:

  一、毛传达了全国第二次产学研工作会议精神和x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要求要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会议决定,王梅珍同志协助毛主持学院行政日常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分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大胆工作,及时拍板。如有重要问题需要学院解决,则提交办公会议研究。

  三、毛再次重申了会议制度改革和加强管理问题。毛院长强调,院长办公会议是决策会议,研究、解决学院办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形成例会制度,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一上午召开,以确保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具体程序是,每周四前,在取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将需要解决的议题提交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即为学院决策,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毛院长就有关部门反映的教学管理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再次重申,一定要理顺工作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机关与分院之间、分院与分院之间一定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机关职能部门要注意通过努力工作来树立自己的形象。基层分院要提高工作效率,对没有按时间控制点完成任务的要提出批评。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查漏补缺,努力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三、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关心学生的生活问题。责成学生处结合教室管理等工作,落实好学生的勤工俭学任务。将教工餐厅移到二楼,一楼餐厅全部供学生使用,以解决学生就餐拥挤问题。针对校外施工单位晚上违规施工,影响学生休息问题,会议责成计划财务处立即与高教园区管委会反映,尽快妥善解决。

  四、会议决定,要规范学生的技能鉴定工作。重申,学生毕业之前须取得中级以上技能证书,才能发给毕业证书。由产业园设计中心(考工站)具体组织学生的报名、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会议决定,要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争取利用暑假期间,组织教工到境外考察学习。

  六、针对今年的招生工作,会议决定,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统筹解决今年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本

  20xx年7月27日上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深圳市证监局周勋、訾磊博士,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陈华敏博士,深圳市注协会长杨如生、秘书长刘雪生、副秘书长杨梅等,共三十人,会议由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俞善敖主持。

  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审计合伙人陈志明先生、技术部总监赖婉莹女士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人,首先对财政部20xx年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 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出台的背景、要点、疑点进行了解析,然后介绍了新准则对房地产及软件科技行业的重大影响。在研讨会进行过程中,与会代表不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现场讨论气氛热烈。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 新准则修订的背景

  会议介绍了新准则修订的背景。与会代表认为,随着收入确认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20xx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xx】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 收入》进行了修订。

  与会代表认为,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xx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也越显突出。

  在此方面,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xx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xx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新准则,其基本思路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

  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非常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时不调整比较报表,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二、新准则概要

  新准则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模型由下列五个方面构成:

  1.识别合同。

  新准则对适用该准则的合同进行了界定。一般而言,收入确认模型适用于单个合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将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对于合同的变更,新准则按照变更的内容是否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以及新增价款是否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不同情形,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

  2.识别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一项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由于新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一开始就需要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如何判断合同中的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从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约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新准则均给予了明确的标准。

  3.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对于可变对价,新准则规定了估计方法、对估计金额的以及重新估计要求;对于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新准则对融资成分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并对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给予豁免;对于非现金对价,新准则明确其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4.分摊交易价格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此基本原则下,新准则对单独售价的确定方法、存在合同折扣和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后续变动的情况下如何分摊交易价格进行了规定。

  5.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确定履约进度时,企业应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新准则也提供了判断控制权转移时应考虑的迹象。

  三、新准则的关键变化

  一是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是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在很多具体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

  1.多重交易安排。

  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新准则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在具体实务中:

  (1)运货服务,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提供的运货服务为成本的组成部分;

  (2)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提供的运货服务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3)保证型质保不向客户提供额外的商品或服务,而服务型质保则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4)积分计划 ,向客户提供忠诚度积分是提供给客户的重大权利。

  (5)制造与安装为一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应视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加以判断。

  对于交易价格分配,交易价格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分配至单独的履行义务,例如,部分销售商品交易价格分配至运货服务、服务型质保、赠品等,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商品及服务和各个忠诚度积分等。而现行准则下, 企业一般只将合同的折扣分配到某些可识别的产品及服务。

  2.基于控制权的转移确认收入。

  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于公司,即在当“赚取过程”完成,即“风险与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则侧重于客户及合同,即在履行了履约义务,即所承诺商品和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判断履行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企业应首先考虑履行履约义务是否在一段时间内得以满足: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有权就已经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否有权收取款项,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合同条款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上述第三项条件有可能改变目前定制部件及船舶/大型机械建造收入确认的方法。

  当不满足以上条件时, 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主体现时有权获得针对该商品的报酬;

  (2)主体已转移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主体已转移对资产实物的占有;

  (4)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控制权”转移, 有可能改变一些交易目前侧重“风险与报酬”转移而确认收入的时点, 例如对经销商的销售、包含运货服务/风险的商品销售及已建成房地产的销售等。

  3.交易价格的确定。

  与会代表认为,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

  (1)可变对价,对可变对价确认的收入限于在未来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可能影响某些收入提前确认 (许可除外);

  (2)重大融资成分,预收款中若有重大融资成分,可能被视为向客户借款;

  (3)应付客户对价,若未能从客户处获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则作为交易价格的减少而不是作为销售费用;

  (4)非现金对价, 按公允价值计量, 如果公允价值无法估计,应当参照所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计量。

  4.合同取得成本。

  与会代表认为,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如销售佣金) 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可根据合同产生收益的期限确定。在实务中,如果资产的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可简化处理,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成本,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5.“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新准则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其收入。

  与会代表认为,在实务中,企业应识别向客户所承诺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并根据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该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来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体可能既是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委托人,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代理人,如果控制不是显而易见和直接的,需要考虑三个因素: 主要义务人、存货风险及定价权。

  四、新准则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一)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可能对房地产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1.协作安排,如土地所有人和开发商合作开发项目。

  2.可收回性,如卖家提供大额信贷。

  3.如何区分履约义务,如土地、公共设施。与会代表认为,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具有高度关联性,不能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认定为单独履约义务;对于公共设施,由于客户能够从公共设施的使用中受益,且企业向客户转让住宅的承诺与提供公共设施的承诺能够明确区分,符合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定义,应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

  4.预售合同是否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对于预售物业,若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应当满足二项条件,一是物业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二是开发商有权就截至目前已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第一项条件物业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对于第二项条件,在没有约定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想解除合同, 开发商是否有法定权力要求对方付款及接收物业;如果购房者全额预付了物业款项,开发商是否等于有权就至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获取报酬, 对此需要获得法律意见的支持并考虑不同的实际情况。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对此有更清楚的指引。

  5.已竣工物业在控制权转移收入确认模型下的收入确认时点。

  6.应付客户的对价,如税金返还。

  7.可变对价 ,如罚款安排。

  8.重大融资部分 ,如不同付款安排。与会代表认为,如果开发商给购房者提供了重大的融资利益,应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但如果开发商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物业,预收款项是否需要考虑融资部分;如果考虑的话,其相应的利息是否应予资本化,与会代表有不同的意见。对此,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有更清楚的指引。

  9.履约进度计量。与会代表认为,履约进度可以采用投入法确定,也可以产出法确定,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履约进度应当反映企业转移给客户资源的程度。在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情况下,大多数代表认为,已投入成本和预计成本总额都不应包括土地的成本,也不包括未安装的设备和材料。

  10.合同成本资本化,如销售佣金。

  11.更多的披露。

  (二)对软件科技行业的影响

  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的发布可能对软件科技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1.协作安排,开发合作项目下哪些交易适用新准则确认收入。

  2.服务硬件和云服务,是出租自有设备还是履行服务合同。根据数据中心服务类型及不同的合同约定,判断提供的云服务是否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如果提供的云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且符合租赁的定义,则适用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提供的云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但不符合租赁的定义,或者不提供特定服务器且按量计费收取,则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网上广告资源互换交易。与会代表认为,如果此类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适用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如果此类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不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履约义务的考虑,如虚拟商品、VIP会员会籍、软件升级等。与会代表认为,在识别履约义务时,应当关注:相关合同是一项履约义务还是几项履约义务;不能返还的预付费是否属于履约义务,能否在收取时确认收入。

  5.应付客户的对价,是作为销售费用还是抵减收入。

  6.知识产权许可,于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在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情况下,企业应判断知识产权许可的性质是一次性取得还是持续获取,如果是一次性取得,应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如果是持续获取,应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7.合同成本资本化 ,如佣金、渠道方支付。

  8.更多的披露。

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本

  x年2月18日至19日,学生生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中心会议室召开了x年度工作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心主任杜联杲作主题发言,中心何云亭主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共1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杜主任关于x年度整体工作回顾,以及x年度中心面临的形势和整体工作部署的报告,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讨论,还就相关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纪要如下:

  一、x年度工作回顾

  会议首先回顾了x年度工作,对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一)全面加强了处、科两级班子建设,提升了科学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规范了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进一步确立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三育人”服务理念,整体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三)学生食堂多措并举稳定伙食价格和饭菜质量,保障了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就餐率创历史新高,学校、师生比较满意。

  (四)学生公寓落实建家理念,安全稳定研判、文明社区创建、推进技防建设“三位一体”,实现了安全、稳定、卫生。

  (五)电脑网络维修服务重视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服务承诺制和挂牌上岗制,在保证学生和老师比较满意的同时,服务经费首次实现节余。

  (六)经营服务工作开拓创新,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整合资源,规范行为,获得较好利润,实现了“两个效益”同步提高的目标。

  (七)以开展“学生满意工程”活动为载体,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有效的保证了学生生活区大局稳定。

  (八)积极参与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评建工作,以质量、环境、形象建设为重点,狠抓关键点的服务质量,为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做出了应有贡献。

  (九)加强财务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全年实现了收入增长12%,员工待遇增长16%,固定资产增长11%的目标。

  (十)全力以赴投入到第七届全国农动会男子篮球比赛接待服务工作中,全体员工通过精心部署,攻坚克难,细化管理,热情服务,使接待服务工作达到完美的境界,得到组委会和来宾的高度评价。

  二、x年度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xx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更新观念,以转变领导方式带动发展方式转变;以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服务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服务;加强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为精细管理作支撑。

  工作思路和理念:认真落实“1321”发展目标,即坚持一个宗旨、落实三项育人、实现两个提高、确保一个稳定。

  坚持一个宗旨:坚持以服务好学生为宗旨,所有工作都要围绕此宗旨开展,一切以学生满意为标准。

  落实三个育人:实施质量工程,做到服务育人;实施素质工程,做到管理育人;实施环境工程,做到环境育人。

  实现两个提高: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确保一个稳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生生活区大局稳定。

  (二)x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关于稳定伙食价格,做好学生饮食服务工作。

  会议要求,学生食堂要保持x年的良好势头,继续下大功夫做好稳定饭菜价格、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保证饮食安全工作,为学生谋利益,为评估做贡献。一是今年物价上涨幅度更大,要多管齐下稳定伙食价格。二是做好集中采购和校际联合采购,努力降低伙食成本。三是把迎评作为最高指标和要求,美化餐厅环境,提高伙食质量。四是东升园重新招标,打造我校招待餐厅窗口形象。全年完成营业额2300万元目标。

  2、关于落实三位一体模式,加强学生公寓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学生公寓要继续落实安全稳定研判、文明社区创建、推进技防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重点抓好安全稳定隐患的研判工作和队伍培训及制度落实工作。一是安全管理科技化,加强技防建设,扩大安全稳定研讨会联系面,增加安全竞赛考核,规范应对突发事件预案。二是日常管理工作尝试推行“6T”模式,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三是围绕迎评做好人文建设和员工培训,为学生多办实事。四是节约水电要科学定指标,从管理上堵漏洞。全年实现水电节约24%,维修经费节约7%的目标。

  3、关于做好开源节流,提高经营服务效益工作。

  会议强调,经营服务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主要在“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努力。一是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管理创新、发展项目、商户让利、源头采购等,实现效益增长。二是下大功夫节流,煤水电每年消耗量很大,要加强锅炉人员技能培训,力争完成节约能源8%的目标。三是继续完善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全年实现经济效益增长17%的目标。

  4、关于强素质、树形象,做好电脑网络维修维护工作。

  会议要求,电脑网络维修服务工作要继续强素质、树形象、抓效能、保满意。一是抓好学生维修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强化责任,提高技能。二是加强职工维修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面对全校师生,要做到技术过硬,服务满意,印象良好。三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减少配件投资,力争节约维修费用10-15%。四是建立师生电脑维修档案,实行12小时承诺服务,进一步提高效率。

  5、关于继续开展“学生满意工程”活动工作。

  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学生满意工程”活动考评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工作纪律,配合作风建设,培养良好的精神状态。

  6、关于做好分工会工作和精神文明细胞建设工作。

  会议决定,一是组织开展好各项文体活动,激励人心,凝聚人心。二是开展好送温暖和爱心救助活动,温暖人心,构建和谐。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形成文明服务,文明管理,文明待人的良好风尚。

  (三)需要努力做好的重点工作

  1、推进校风建设,改善工作作风,提升执行能力。

  会议指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中心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通过“五种意识,五个学习,四个支点和三个保障”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提升执行能力,此事关系我校学生生活服务工作的成败。

  (1)思想上增强5种意识。

  辩证意识:辩证思维,辩明是非,不唯权,不唯制,实事求是做人做事。

  大局意识:全中心一盘棋,一切工作要从学校大局、中心大局考虑,同时还要做到局部利益、眼前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和长远利益。

  主体意识:主动、热情工作,把公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干。

  务实意识:实干兴邦,年度工作规划、日常工作计划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认真部署,认真执行。

  效率意识:上级安排的工作立即办,重要的工作优先办,复杂的工作稳妥办。

  (2)挤时间坚持5个学习。

  学习政治理论,做明白人;学习业务知识,做聪明人;学习文史哲知识,做智慧人;学习艺术知识,做高雅人;学习法律知识,做守法人。

  (3)实践中抓牢4个支点。

  敬业精神:敬业精神与主体意识相辅相承,要把工作当事业,有为工作而献身的精神。

  狠抓落实:没有落实就谈不上执行,所说一切都是空话。

  领导带头:一切工作只要领导带头,没有解决不好的问题。

  为民谋利:了解群众的需求,解决群众的困难,保护群众的利益,群众满意才有成绩,因此要把学生满意、职工满意做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标准。

  (4)建设好3个保障体系。

  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建设;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2、关于深化精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会议强调,精细化管理要长抓不懈,服务质量永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一是要从细化和完善制度开始。没有精细的制度,就没有精细的管理和服务,各科室的制度、流程都要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详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争取年底完成此项工作,然后汇编成册,贯彻落实。

  二是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管人、管事有书面记载;一切文档要规范保存;能源资源消耗要有量化台账和成本核算标准,并与相关责任人奖金挂钩,实行绩效考核;维修材料采购、使用要建立台账,做到精准规范。

  三是要倡导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和特殊性服务,学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也是学生的衣食父母,为学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是我们的天职。

  3、关于拓展服务思路,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财务收入。

  会议指出,今年要积极寻找新经济增长点,一是经营服务项目的扩展;二是公寓水电定额控制;三是拓展电脑及网络服务;四是拓展其他有偿服务项目。

  4、关于厉行节约工作。

  会议强调,厉行节约是新一届领导狠抓作风改进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贯彻党的精神,以身作则,厉行节约。会议决定,一是严格控制“三费”支出,尤其是招待费必须控制,坚决执行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招待费支出。二是办公费用要按标准核定,做好平衡,不能随意支出。三是财务室制定年度预算时要列清楚控制项目,每季度公布一次。

  5、关于本科迎评工作。

  会议指出,迎评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个人形象,全力以赴做好学校的各项迎评准备工作。会议要求,中心在学校本科迎评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在四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及时查漏补缺;二是软件建设完善提升;三是环境卫生加强检查评比;四是提高服务质量,重视学生反映,确保学生满意。

  三、研究x年度热点问题

  (一)关于劳务用工管理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劳务用工问题涉及学校、中心和劳务用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慎重对待;二是建议学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兄弟院校劳务用工管理的经验和作法;三是规范用工管理,澄清人员底子,建立用工档案,实施绩效考核;四是在适当时候,增加劳务用工人员工资。

  (二)关于稳定伙食价格问题

  会议决定,今年粮食蔬菜价格涨幅较大,伙食科要及时掌握市场物价信息,把稳定伙食价格作为头等大事,做好管理员和经营者的思想工作,节约挖潜,降低成本,必要时以迎评工作和大局稳定为重,投入资金平抑物价。

  (三)关于学生公寓用水用电控制措施

  会议决定,一是撰写学生公寓水电管理报告上报学校,从理论、依据、措施、建议几方面说明目前我校学生公寓水电管理中存在严重浪费问题,在足额配备用水用电标准的前提下,借助、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厉行节约的东风,以顺利通过本科评估为契机,争取下半年恢复“超定额收取水电费”的措施,从而提高学生节水节电意识。二是收费实施前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用水用电量。

  (四)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理念和措施

  会议强调,加强中心财务管理从理念上必须认识到:严格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行的必须,是所有人尤其是科级以上同志的共同任务,更是学校和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坚决做好的工作;从措施上,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中心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中心内部财务收支行为,一切收支都要按规定、按程序运作,各科科长和报账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程序和财务规定,杜绝随意性。

  参加会议人员:

  记录、校对:李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x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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