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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板不给提成,劳动者如何维权?

来源:古檀教育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雇、离职、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解决,如仲裁决定不被执行,当事人可向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销售提成不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以起诉公司。不支付销售提成的属于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前置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到人民,要求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的提成权益保护

劳动法中的提成权益保护是指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佣关系中的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一定业绩时,有权获得额外的提成报酬。这种提成报酬是一种奖励机制,旨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劳动法明确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行业惯例支付提成,并保护员工的提成权益。如果雇主不按约定支付提成,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劳动法的提成权益保护旨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中的提成权益保护是雇佣关系中的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一定业绩时,应获得的额外提成报酬。如果雇主未按约定支付提成,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提成权益保护旨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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