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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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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合同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一标;

  2、工程地址 : ;

  3、工程数量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______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 :昭山大道一期K3+560-K4+960摊铺、碾压、养护、资料等所有沥青成型的费用,包括一层透层和两层粘土的包工包料。(沥青砼的试验费、资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5、技术指标及施工做法 :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及要求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沥青砼骨料和沥青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 :A、透层和沥青摊铺、二层粘层内所有路面施工,按表面外面积平方结算一次;B、透层和二层粘层材料承包。

  第二条、沥青砼路面材料要求 :

  主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

  1、上面层采用4cmSMA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石子采用南京玄武岩、沥青采用SAM改性沥青。

  2、中面层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 :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总有效工期 天,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第十条、工程保修事项 :

  1、因乙方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甲方现场负责人指出,乙方立即予以修复,直到合格为准,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小时,保质期内属 乙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 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依法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合同范文2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

  甲方因工程需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自原达成如下协议 :

  

一、交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 :

  1.1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1.2上述单价包含乙方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__1标前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理利润等。

  1.3上述单价不因市场或其他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二,质量要求 :

  三、验收标准 :如乙方所供重交沥青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可在经省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抽检仍不合格乙方须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交货时间及地点 :

  4.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月度材料使用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将重交沥青运送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相关工程损失由乙方负担。

  4.2供货时间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供货时间。

  五、 运输 :

  5.1乙方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材料运送到甲方工地((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__1)范围内的指定地点(沥青拌和站)。

  5.2乙方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甲方工地的过程中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 :

  6.1 重交沥青交货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乙方有权监督计量过程,合理误差3‰。

  6.2交货时乙方须出具本批材料的相关出场证明,质量保证书。

  6.3沥青出厂前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重交沥青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重交沥青的试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

  6.4.1 甲方对到场沥青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沥青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行将不合格沥青运出甲方工地,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沥青,乙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连续2次或累计2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厂商,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

  6.4.2 在沥青的使用过程中,因沥青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4.3 甲乙双方对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检验机构检测。

  七、结算方式 :

  乙方凭有效验收凭证每500T结算一次,在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乙方出具合法的供货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根据每月工程计量情况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 双方义务 :

  8.1 甲方须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

  8.2 甲方有义务提供场内通道,电源、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货到工地及时组安排卸车。

  8.3 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及时组织供货。

  8.4 乙方应服丛甲方的现场抽检取样。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 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及 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合法文件。

  十、 本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沥青路面施工结束。

  十

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解决。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合同范文3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明细

  二、质量标准 :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附质保书。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买方按质保书有关数据检测,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确认的权威机构检测认定),供方应负责赔偿买方的损失;

  四、供货方式和费用承担 :需方提前48小时将供货计划提供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需方所要材料送到浦口区百润路及南浦路工程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供货价格 :供方所供材料按照同期材料价格执行。

  六、合理耗费及计算方式 :抄牌收货。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货异议期限 :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质量、数量异议,需方应在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不合格商品原始材料标牌等,并提出承运部门出具的相关商务记录。

  八、结算方式 :经供需双方协商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需方在建筑施工期间,供方供应约15000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9000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6000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在需方完成主体工作量55%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付给供方之前所供沥青混凝土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95%,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

  (1)南京十建浦口我百润路及南浦路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总量约为16500吨,自供需双方签订合同起自工程结束前,需方另邀第三方供应材料,需方须支付给供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供方在此期间无故停止供货,须支付给需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再向卖方当地人民起诉。

  十

一、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 :加盖签字盖章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后期发货均以此合同条约执行(价格除外)。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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