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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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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可直接向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已认定工伤的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赔偿,但一般不要超过一年的申请仲裁期限。

法律分析

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工伤已经认定,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赔偿。一般不要超过一年的申请仲裁期限。

拓展延伸

工伤索赔时效:规定、申请、法律保障

工伤索赔时效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提起索赔申请的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工伤索赔时效通常为一定的年限,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在这个时效内,受害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索赔申请,并获得法律保障。这一时效的目的在于确保索赔程序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促使受害人尽早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应当及时了解工伤索赔时效的规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申请,以免失去索赔的机会。工伤索赔时效的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索赔时效是保护受害益的重要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害人应在一定年限内提起索赔申请,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在这一时效内,受害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法律支持。因此,受害人应及时了解并遵守工伤索赔时效规定,以免失去索赔的机会。工伤索赔时效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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